嘉義縣中埔鄉公所訂於今年913,邀請2007年獲得日本Japan News week評為「改變世界的創業家100人」之日本知名「振興地方產業人士」橫石知二專家前來訪視,針對中埔鄉地方產業發展願景進行交流。由中埔鄉公所主辦的「地方產業發展願景研討會」交流主題包括「日本上勝町創意產業經營模式分享」以及「永續經營家園-上勝町的再生模式」。
上勝町位於日本南端四國島山區的東南方,面積約110平方公里,其中約85%為森林覆蓋,人口僅有1782人,其中44%超過65歲以上,屬於一個人口逐漸老化與呈現負成長、長期面臨財政惡化窘境的鄉村小鎮。「彩」的執行董事橫石知二,三十年前畢業後至上勝町負責教導農民發展高科技農業,但是他發現當地年輕人力外流,老一輩又無心學習新的農業技術,一連串挫折之下幾乎想放棄理想。偶然間橫石先生體會到日本料理中擺盤的葉類裝飾物具有經濟價值,於是開始有了賣葉子的構想,嘗試將町內生產的葉子與花商品化。
目前上勝町出產超過300種樹葉與花朵,每年可為當地創造2.6億日圓收益,不僅是該鎮老年人口的主要經濟來源,也為原本缺乏生產力的鄉村注入了活力,成為結合高齡福祉和農村資源之成功事業範例。
由橫石知二先生所帶動的上勝町農村創業故事,除可作為地方政府、農會發展自身經濟業務之參考外,未來亦可成為協助推動地方特色產業發展之重要依據。本次研討會議程如下,誠摯地邀請您一同參與知識交流盛會。

biocp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地方產業與地方經濟命脈緊緊相繫,近年來政府各部會持續推動各種相關台灣產業振興計畫,如:農委會-一鄉一休閒、中小企業處-地方特色產業(一鄉一特色、地產基金),文建會-文化創意產業等,在形塑?一鄉一品?的精神上,讓台灣特色產業從各個地方、各種領域逐漸地甦醒過來。但對照於日本的經驗,我們仍有許多值得學習的地方。
        台灣在推行地方建設時,強調「永續經營自己家園」、「發展地方特色」等理念,都可以在日本地方再造運動當中找到。然而,台灣的地方發展計畫卻常忽略了最核心的「改善地方經濟」議題。日本的地方再造運動,不只是要找到足以讓地方自傲的特產,也希望這些特產能為居民帶來財富。
        同時,日本一直以來致力的現代化、多元化精緻農業路線,由於農業規模環境與台灣類似一向是台灣農業界的典範。但相較於精緻休閒農業已成為日本近年的發展重點與強項,該如何促進傳統農業轉型為休閒農業,則為台灣目前最迫切、最重要的農業施政方向。
為進一步了解日本地方特色產業及精緻休閒農業的發展方法與過程,本中心擬組考察團,除拜訪「創造凋零農村奇蹟」的四國上勝町、讓淡路島從一片黃土中綠化再生的安藤忠雄代表作「淡路夢舞台」、化創意為商機的「固力果夢想博物館」與「日清拉麵科學館」、日本著名的農場再造範例「MOKU MOKU手工農場」、五度榮獲世界食品大會冠軍的葡萄酒發源地「神戶葡萄酒城」、日本最大的批發市場「大阪中央批發市場」等成功促成地方再造的特色產業及休閒農業範例。

biocp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本 (99) 年 1-6 月農產品出口總值計 18 億 7,363 萬美元,較上年同期增加 19.3 %;主要出口地區為日本( 22.4 %)、中國大陸( 12.4 %)、香港( 11.9 %)及美國( 10.5 %);其中對中國大陸出口值為 2 億 3 ﹐ 188 萬美元,較上年同期增加 36.4% ,以釋迦等蔬果及活石斑魚等水產品出口合計 2,678 萬美元,成長 61.1% ,顯現兩岸直航的效益。再者,鰻魚、石斑魚、蝴蝶蘭、文心蘭、芒果、萵苣等 29 項與農漁民生產直接相關的主力與具潛力為外銷農產品出口值為 2 億 6,710 萬美元,較上年同期成長 22.6% 。在全球經濟緊縮,消費力減少的情況下,能創此佳績,實在非常難得,也是國內全體農民、外銷業者及相關農業工作同仁多年來共同努力,展現的亮麗成果!
農委會表示,本年 1-6 月的出口值較亮麗的品項,包括水產品:鮪魚 2 億 7,764 萬美元,增加 20.1 %、鰻魚 7,467 萬美元,增加 46.6% 、吳郭魚 3,599 萬美元增加 11.1 %,及石斑魚 2,001 萬美元增加 17 %。農耕產品:稻米 877 萬美元,增加 18.8 %、毛豆 3,063 萬美元,增加 6 %、芒果 857 萬美元,增加 47 %、茶葉 719 萬美元,增加 18.2% 、文心蘭 599 萬美元,增加 85% ,及蝴蝶蘭 3,801 萬美元,增加 39.2 %等,顯示台灣農產品深具國際競爭力。
農委會表示,日本向為我國農產品第一大出口市場,為確保外銷日本果品的優質安全,農委會農糧署自 96 年開始建立輸日果品安全管理體系,設置優質外銷供果園,鼓勵出口業者與生產果農簽定合作意願書,導入登錄及條碼追溯管理系統,並於採收後及蒸熱處理前需經農藥殘留檢測合格始得出口,自推行後迄今,獲日本進口業者及消費大眾的好評;另外茶葉在 2 公斤以上者,由農糧署在出口前嚴格把關,經農藥殘留檢驗合格才核發出口同意文件,因此日方已同意解除命令檢查,對提高台灣農產品國際形象有很大幫助。
97 年 12 月兩岸海、空運直航後,開啟台灣生鮮農產品輸銷中國大陸新契機; 99 年 1-6 月台灣農產品外銷中國大陸出口金額 2 億 3,188 萬美元,較 98 年同期增加 36.4 %,其中釋迦出口值 218.2 萬美元,較 98 年同期大幅增加 210 %。另除原核准的香港外,農委會於本年 3 月 19 日再核准活魚運搬船直航至大陸 11 個港口,大大縮短運搬時間、提高活魚活存率與品質,加上上海世博的商機,迄自本年年 6 月止,活石斑魚輸銷至大陸達 358 公噸、 248 萬美元,分別佔出口量值的 17.5 %、 12.3 %。農委會表示,兩岸經濟協議倘能在今年下半年通過,則大陸對於茶葉、文心蘭、石斑魚等 18 個稅項農產品將於 2 年內降為零關稅,將可進一步提昇出口競爭力。
為有效開拓中國大陸市場,並與大陸產品區隔,農委會已在中國大陸申請「吉園圃臺灣安全蔬果」、「 CAS 臺灣優良農產品」等標章之註冊;未來並將在中國大陸平面及電子媒體、超市通路等,積極宣傳上述標章,即代表「優質、安全、精品」的臺灣農產品,建立台灣農產精品形象,提高外銷量值。

biocp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今年參與角逐農業推廣機關構評鑑績優的農會包括省、縣市與鄉鎮農會有270家,
經過激烈的初審過程後,恭喜41家農業推廣機關構初審機優農會如下列:
台北縣市:台北市農會、台北縣農會、北投區農會、三芝鄉農會、平溪鄉農會
桃園縣:桃園縣農會、龜山鄉農會
新竹縣市:關西鎮農會、新竹市農會
苗栗縣:苑裡鎮農會、大湖地區農會
台中縣市:台中市農會、太平市農會、石岡鄉農會、大甲鎮農會、霧峰鄉農會
彰化縣:田尾鄉農會、田中鎮農會
南投縣:草屯鎮農會、仁愛鄉農會、竹山鎮農會
雲林縣:四湖鄉農會、北港鎮農會
嘉義縣:民雄鄉農會、新港鄉農會
台南縣:官田鄉農會、下營鄉農會、學甲鎮農會、將軍鄉農會、關廟鄉農會
高雄縣市:高雄市農會、路竹鄉農會、內門鄉農會、岡山鎮農會
屏東縣:麟洛鄉農會、南州地區農會、佳冬鄉農會
宜蘭縣:三星地區農會、羅東鎮農會
花蓮縣:吉安鄉農會
台東縣:池上鄉農會

biocp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00713_農業顧問授證 (410).JPG
為順應世界潮流、提升我國農業競爭優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致力於農業企業化經營工作,已見初步成效。今年,更培養 28 名優秀的農業經營管理顧問專家,於 7 月 13 日下午 2 時 30 分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三樓國際會議廳舉辦授證典禮,農業試驗所劉大江所長主持開幕式,並由陳武雄主任委員親臨授證,給予新進農業經營管理顧問專家最大的鼓勵。
   
  農委會陳武雄主任委員指出,「健康、效率、永續經營」為農委會施政目標,其中效率需藉助農業核心技術與企業化經營管理手法,發揮加乘效果,使農業整體體系之運作更具效率與企業化,才能提升農業的競爭力,讓台灣農業永續發展。因此,農委會陸續培訓各試驗改良場所之技術專家,成為農委會經營管理顧問專家,是協助農企業、農民組織及產銷班隊等提升競爭力之最佳幫手。

biocp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全國農業金庫與301家農漁會信用部已成功試辦代收國民年金保險費及新光銀行信用卡費,並自99年7月1日起,配合財政部辦理民眾繳交營業稅、所得稅、地價稅、房屋稅等電子化繳稅服務。簽約後將陸續辦理下列代收業務:
(1)99年7月份,增加代收台新銀行(發卡量第2名)、國泰世華銀行(發卡量第3名)及永豐銀行信用卡費。
(2)99年8月份,增加代收中國信託銀行(發卡量第1名)、聯邦銀行及遠東銀行信用卡費。辦理代收信用卡費之7家銀行,其發卡量占全國總發卡量53.32%。
(3)99年底前,洽商代收中華電信及臺灣大哥大電信費、瓦斯天然氣費、勞保費、勞退金等。
(4)100年起,將積極爭取自來水公司水費、有線電視公司收視費等代收業務。

biocp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為擴散農業生技研發能量,並鼓勵業界承接國內農業生技研發成果,農委會於 6 月 23 日上午在該會國際會議廳舉辦「農業生物科技產業化國際趨勢發展論壇」,邀請日本三得利株式會社植物科學研究所 田中良和所長,就基改藍色玫瑰成功案例進行專題演講,並邀集國內學者專家,分別就「 台灣花卉產業現況分析 」、「 台灣花卉技術應用探討 」及「台灣 GMO 法規探討」等面向進行比較評析,與會人士將針對發展基改觀賞植物的產業化議題,提出專業見解及建言。
  農委會指出, 日本三得利株式會社利用基因改造技術開發之藍玫瑰,自 2009 年 11 月起在日本各大都會地區銷售,炙手可熱,一朵藍玫瑰身價達 2000~3000 日圓,為一般玫瑰售價之十倍。藍玫瑰歷經 20 多年研發,係以取自三色堇的藍色基因,轉殖入玫瑰,使其可生成飛燕草素 (delphinidin) 而呈現藍紫色。該品種於 2004 年育成,並經生物安全評估,確認對生態環境無不良影響。在 2008 年取得日本政府的許可,並開始商業栽培,成為日本基改作物產品上市的首例。
  這項論壇受到國內各界重視,現已報名額滿,為滿足未能與會者之需求,論壇相關資料將於活動結束後刊載於「農業生技產業資訊網」( http://agbio.coa.gov.tw/ )與 「農業生物技術研發成果產業化輔導計畫」網頁( http://www.abrd.cpc.tw/ ) 並可供下載。

biocp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小地主大佃農政策自 98 年 5 月正式啟動,至 98 年底已有超過 2,500 公頃農地出租,讓農業經營者能夠擴大規模以提升經營效率。 99 年農委會除將加速擴大推動外,並著手規劃串接相關施政計畫,包括維護優良農地的建立農業經營專區計畫,以及建立產銷核心與整合價值鏈體系的農業中衛體系計畫等,期望透過以農民團體為運作核心的資源共用架構,讓有效利用農地資源、擴大經營規模、調整經營結構,及促進產銷效率之施政作為能發揮乘數效果。今年預定選定 2 個農會試辦,檢視推動結果並建立推動模式後將擴大辦理。
  台灣屬小農經營體制,有 76.6 %的耕作農戶面積小於 1 公頃,而農業工作指揮者平均年齡約 61 歲,後繼經營者難尋,對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與經營效率改善有極大影響,不利農業長期發展與競爭力提升。另方面,優良農地資源多半具有區位與地勢平坦的條件,在各產業資源競爭下容易被轉用。近年來,糧食安全與環境保育逐漸受到重視,農委會已逐步推動農地資源空間規劃與資訊建置計畫,作為農地資源規劃的基礎;並透過農會結合當地農民自主意願成立的農業經營專區計畫,以推展適地適作及發展安全、優質的核心產業;而農業中衛體系計畫則是藉由輔導農民團體來作為營運平台,與農民建立緊密且實質的合作夥伴關係,共同發展經濟事業,開拓行銷通路,保障農民收益為目的。
  農委會指出,自 99 年開始將試行串接上述相關計畫,期望以農業經營專區農民為小地主大佃農推動計畫之優先輔導對象,協助其引進年輕農民,適地適作,建立核心優勢產業,透過小地主大佃農計畫來擴大經營規模;同時,輔導農會以核心產業為基礎,建構農業中衛體系,進行市場調查、設計、創新研發、加工、物流、品牌及行銷推廣等加值活動,為專區農民及大佃農開拓市場通路,創造產業附加價值,發揮價值鏈管理的功能,保障農民收入,同時促使農會經營轉型升級;進而達到激發農民維護優良農地,促進農地資源有效利用的目的。
  農委會強調,未來願景是期盼能協助農民團體,尤其是在地農會能夠以最具核心優勢的經濟事業,作為建構農業中衛體系的運作平台;以不同特色產業之農業經營專區,作為中衛體系之衛星生產基地;以標準化產銷作業流程穩定供應市場優質、安全的農產品。

biocp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兩岸皆屬於全球經貿競爭下動態又脆弱的一環,無法掌握趨勢、站穩浪頭的業者註定將被淘汰。當兩岸市場門戶逐步開通,台灣農產品若能發揮品質優勢,加上精準的外銷力,台灣農產品A擱發的美夢將成真。
     2010年1月26日,台灣與大陸貿易關係重要的一天。雙方展開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首次正式協商,喧囂多時的ECFA爭議跨出關鍵性的一步,姑且不論ECFA究竟讓台灣「A擱發」或是「失飯碗」,不可否認的是,未來台灣與大陸將形成更緊密的貿易關係。
     是對手,也是夥伴;是危機,也可能是更大的商機。面對吸睛全世界的13億人口市場,台灣企業能否站穩變革浪潮,往獲利曲線高端部分邁進,對大陸市場的掌握度與國際行銷的能力,顯得更為關鍵。尤其此次協商過程充滿政治色彩與高度關注的「農產品」部分,雖然政府宣示即使簽訂ECFA,也將繼續管制中國大陸830項農產品的立場,暫時「掛免戰牌」,但是可預見的將來,當市場逐步開放後,台灣農業仍得拿出真功夫一決勝負。
     在台灣農業正面臨轉型升級的關鍵時刻,有心挑戰世界市場的台灣農產品業者,莫不積極自我提升,思考如何強化體質,加快轉型升級與國際化腳步。農委會為了協助業者進一步了解大陸農產品消費市場趨勢與發展方向,掌握外銷利基,於2009年10月28日舉辦「大陸市場行銷拓展國際研討會」,邀請產、官、學、研代表分享大陸消費市場觀察與國際行銷原則,會中也邀請曾駐廣州數年、熟悉大陸消費市場的美國在台協會農業貿易辦事處主任石耐勞(Keith Schneller)與各界代表進行交流。藉由專家豐富的國際經驗分享與對市場的看法建議,給予台灣業者具全面性的市場發展觀察面向,進而提升農業外銷的競爭優勢。

biocp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因應我國產業發展及實務需要,以提供生物技術相關產業優質之發展空間,活化企業智財,並健全專利審查機制以及專利權之保護,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經綜合檢討,並持續觀察國際專利法制之變遷及發展趨勢,歷經長期研擬,召開23場公聽會廣泛諮詢各界及相關機關、學者專家意見後,擬具「專利法修正草案」,共計修正162條(修正108條,增訂39條,刪除15條)。該草案經行政院會討論通過後,已於98年12月11日送請立法院審議。立法通過後,預計將對生物技術、綠色能源及精緻農業等政府致力推動之六大新興產業大有助益,並使我國專利制度產生重大變革。
本次主要修正方向如下:
(1)配合產業發展需要開放動植物專利:
關於動、植物相關發明可否獲得專利保護,各國專利法規定不一。我國自1980年代起,即將生物科技列為重點發展項目,並逐年擴大研發投入,相關的基因改造科技研發與應用活動,業已展開多年。為使相關法規與管理機制,能即時跟上科技與產業發展的腳步。爰依據行政院科技顧問組指示,參考美、日、韓、澳洲及歐盟等國之相關規定,修正專利法相關規定,全面開放動、植物作為發明專利之標的。此外,並配合明定動、植物專利權利耗盡之範圍,以及農民免責等規定,以兼籌並顧科技創新、產業發展、經濟利益、生態維護與國民健康等多元利益及目的。
未來台灣農業生物技術研發成果,例如基因改良的木瓜、番茄、青花菜、水稻、蘭花和魚蝦水產等,將可獲得專利保護,不僅可鼓勵農業生物科技之研發,並有助於研發成果透過授權而廣泛應用,從而提高農產品附加價值。
(2)增訂並修正專利權效力不及之事項:
為釐清並促進發明之改良或創新及學名藥之發展,本次修法特明訂非出於商業目的之未公開行為、以研究或實驗為目的實施發明之必要行為、為取得藥事法所定藥物查驗登記或國外藥物上市許可而從事之研究、試驗及相關必要行為,皆為專利權效力所不及。另為保護善意第三人,本次修法亦參考歐洲專利公約規定,排除在原專利權消滅至公告回復權利前實施專利權之善意第三人於專利權效力範圍以外。
(3)推動國際調合增訂公共衛生議題之規定:
配合世界貿易組織(以下簡稱WTO)為協助開發中國家及低度開發國家取得治療愛滋病、肺結核、瘧疾及其他染病之專利醫藥品,以解決其國內公共衛生危機,本次專利法修正草案中,依據WTO杜哈部長宣言以及總理事會決議,增訂有關公共衛生議題之規定,並明定適用本機制申請強制授權的範圍及相應之配套措施。
(4)強制授權規定周延化:
為使專利強制授權之機制更為周延,草案中除將「特許實施」之用語修正為「強制授權」以使用語符合所欲規範之概念外,另亦區分強制授權之事由,適用不同之處理程序。因此,在面臨國家緊急危難或其他重大緊急情況,如禽流感、H1N1大肆流行,而我國無法取得足夠之必要用藥時,專利專責機關應依緊急命令或需用專利權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通知而強制授權所需用之專利權外,因其餘事由而申請強制授權時,仍必須經專利專責機關認有強制授權之必要時,始得准其強制授權之申請。
至於外界所關注「申請人曾以合理之商業條件在相當期間內仍不能協議授權」作為得特許實施之事由之適當性部分,經參考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內容、各國規定、學界意見與我國實務運作情況,為免法規適用上與反競爭之強制授權產生解釋及適用上之重疊,以及弱化專利法所賦予專利權人排他專屬權之疑慮,爰排除單純因當事人間無法協議授權作為強制授權之事由,並明定須與公益之非營利使用、再發明等事由連結,以作為強制授權之依據。
(5)提昇專利權人權益保障:
為強化專利人權益保障,修法草案導入「復權機制」。針對申請人或專利權利人非因故意,未於申請專利同時主張優先權,或未依時繳納專利年費而導致喪失專利權者,增訂可申請回復專利之機制。此外,亦修正補正優先權證明文件之法定期限,以及擴大優惠期主張之適用範圍,包含新穎性及進步性等。
(6)擴大設計專利保護範圍:
「新式樣」專利改為「設計」專利,依現行規定,新式樣專利保護之創作必須是完整之物品外觀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之設計,若設計包含多數新穎特徵,而他人只模仿其中一部份特徵時,就不會落入新式樣專利所保護之權利範圍,而無法周延保護此類設計專利。為強化設計專利之保護,並因應國內產業界在成熟期產品開發設計之需求,本次修法參考日本、韓國及歐盟設計法之規定,將部分設計「成組物品」及衍生設計納入設計專利保護之範圍。另為配合國際設計保護趨勢及促進電子資訊產業發展,此次修法打破原有設計專利保護必須為三度空間物品的概念,將電腦圖像(icons)、圖形化使用者介面(GUI)納入專利保護範圍,以強化對於設計成果之保護。
(7)強化專利權保護,修正專利侵權相關規定:
為統整司法實務上於專利侵權訴訟時,適用專利法見解不一致之情形,同時避免專利法與民法、民事訴訟法等相關規定之疊床架屋,本次修正就專利侵權相關規定作全面之檢視與修正。
首先,針對專利侵權行為之成立是否以行為人主觀上具有故意或過失為要件部分,現行法中並未明定,以致司法實務上對此見解上的不一致。為避免適用上之疑義,本次修法,區分民事救濟之態樣,明定「排除、防止侵害」之類型,不以行為人主觀上有故意或過失為必要;「損害賠償」類型,則須以行為人主觀上有故意或過失為必要。
再者,為適度免除專利權人舉證其損害數額之負擔,草案另參考美國、日本與大陸專利法,增訂得以合理權利金作為損害賠償計算方式,作為法律上合理之補償底限。此外,針對現行專利標示規定所致司法實務上所產生「未附加標示者,不得請求損害賠償」之疑問,本次修正除刪除此部分易造成誤解之文字外,並參考美國、英國等之規定,修正專利標示之方式以於專利物上標示為原則,不能於物上標示時,得於標籤、包裝或以其他足以引起他人認識之顯著方式標示,以因應專利物因體積過小、散裝出售或性質特殊而只適宜於專利物本身或其包裝標示之情況。
隨著知識經濟崛起,無形的智慧財產權已取代傳統資產,成為企業管理及國家發展的重要資源。因此,協助產業創新研發,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已成為政府當前之首要目標。近年來政府鼓勵創新研發、對於推動落實智慧財產權保護格外重視,尤其是專利權,更是促進社會進步及產業競爭之首要利器,與科技發展及國家競爭力息息相關,亦為衡量國家現代化程度之重要指標。專利法修正草案,與政府致力推動六大新興產業中,有關生物技術、綠色能源及精緻農業等產業之發展,至為攸關,對於提升我國經濟實力及產業競爭力,將有重大助益。經濟部將會加強向立法院各黨團溝通說明,以期早日完成專利法的立法程序。

biocp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大陸台商投資糾紛案例
資料來源:http://edm.cpc.tw/9809/2351_98Case01.htm

biocp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推動農業生技產業化發展,特鼓勵產業界承接農業生物技術國家型科技計畫第1期至第3期、農業生物技術產業化發展方案、農業生物技術領域科技計畫及促成生技成功投資案例計畫(農業部份)之研發成果,落實農業生技研發成果產業化,有效地將技術擴散應用於產業界。
        本次活動特邀過去執行國家型科技計畫相關學者發表技術成果,期透過產、學、研相互激盪與交流的正面效益下,協助業者加速提升農業生技競爭力,催化台灣農業生技轉型升級及觸發產業創新的研發技術能量,讓我國農業生物技術以卓越之姿於國際間嶄露頭角。

參加對象:農業生物技術相關企業、法人、創新育成中心或學研機構等人士。
申請標的:農業生物技術國家型科技計畫第1期至第3期、農業生物技術產業化發展方案、農業生物技術領域科技計畫及促成生技成功投資案例計畫(農業部份)之研發成果。
申請補助額度:業者所提的計畫案,每案1年度補助上限為500萬元,期間以3年度為限。

biocp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Blog Stats
⚠️

成人內容提醒

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
若您未滿十八歲,請立即離開。

已滿十八歲者,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