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第4次江陳會談於今(22)日完成「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及「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的簽署。農委會陳武雄主委對於兩項協議順利完成簽署表示欣慰與肯定,他認為兩岸可藉由這2項協議,在透明互信的基礎上創造更多具體的合作契機,也相信這兩項協議的簽署能為國內的農漁業界帶來長期的益處,未來農政部門也會就兩項協議的具體落實加緊努力。

  農委會表示,為解決多年來我漁船主境外僱用大陸船員而衍生管理上及勞僱雙方糾紛問題,經多次協商終簽訂「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該協議最大利益是將來我漁船主可僱用素質高、能適應海上作業之大陸船員,且漁船主與大陸船員有申訴管道處理勞資糾紛,我方之仲介機構由政府自行核准,船員工資及僱用管道明確,使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朝制度化及正常化發展。

  此外,「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係本著互信互惠原則,在科學務實基礎上,加強農產品檢疫檢驗交流,主要內容包括建立雙方的業務交流機制,強化檢疫檢疫相關訊息的查詢,及時通報重大疫情及安全事件,定期通報不合格案件,建立證明文件查核機制,對重大突發事件進行協處,以及建立農產品安全管理追溯體系,透過考察訪問,實施便捷檢疫檢驗措施等。

  農委會說,第4次江陳會談圓滿完成兩項與農漁民權益攸關的協議簽署,該會後續將在該兩項協議的指導原則下,建立與大陸制度化溝通窗口,落實農漁民權益的保障。
資料來源:http://www.coa.gov.tw/show_news.php?cat=show_news&serial=coa_diamond_20091222185108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iocp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